厂房审图有门道,免审条件+承诺制+设计深度全解析
工业厂房施工图审查文件的编制,除遵循一般建筑施工图审查要求外,还需满足以下特殊规定:
一、审查范围的特殊规定
1. 部分项目免予审查
部分地区规定,符合以下条件的单层工业厂房可免予施工图审查:
跨度小于12米,或吊车吨位小于10吨;
无地下室(为生产、消防需要建设的地下泵房、消防水池除外)。
需要注意的是,依据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界定的特殊建设工程,不适用免审范围。
2. 一般工业项目承诺制审查
部分地区对一般工业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查模式:
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为依据;
由建设单位、勘察设计单位作出书面承诺;
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,出具联合审查合格意见书。
涉及易燃易爆、危险品、有毒有害等对生态环境、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,不适用承诺制审查。
二、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特殊要求
1. 结构设计说明
工业厂房的结构设计说明需明确吊车吨位等关键信息。若采用钢结构为主或包含较多钢结构,应单独编制钢结构设计总说明。对于简单工程,可将总说明内容分散于相关图纸中。
2. 荷载取值
需明确特殊设备荷载的取值依据。工业厂房常涉及大型生产设备,其重量、振动等荷载对结构设计影响较大,必须准确取值并在文件中予以说明。
3. 专业设计的特殊考虑
工艺设计相关:生产工艺决定建筑布局与设备布置,审查文件需体现工艺对建筑、结构、给排水、电气等各专业的具体要求。例如,有洁净要求的厂房,给排水设计需考虑管道清洁与防腐措施,电气设计需满足防爆要求,并在图纸和说明中详细表述。
消防设计:工业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(甲、乙类等)不同,消防设计差异显著。审查文件应依据生产物品性质及储存方式,明确火灾危险性类别,并据此说明消火栓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依据与参数。
